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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名探源之深圳

谈深圳地名的演变与讹变 

这里所说的地名,包括城市、乡村、道路、河流等名称。一个地名,或取之地形、地物,或缘于历史、传说、风情、意念等,要经历一个约定俗成的过程。一个地名形成之后,不能随便更改,因为它与历史学、地理学、语言学、文字学以及人们的使用习惯、经济范畴等密切相关。但是,随着社会发展,一些地名也会发生变化。本文以深圳为例分述如下: 

演变 

所谓“演变”,是指历时较久的发展变化,它与当时人们因特殊需要而改变及约定俗成紧密相联。 

深圳一名原是宝安县城的名称,始见于明代永乐年间,经历了圩、镇的演变,现为市名。此乃地名概念的大演变。 

追寻深圳的历史,人们所熟知的宝安和新安。宝安于1600多年前立县,因其境内有座山(在今东莞市樟木头一带)有银矿,银是宝,故称“宝山”;得宝而安,故得“宝安”县名,是为取之地物、意念。唐至德二年(757)宝安改名为“东莞”,县城迁至到涌(今东莞莞城)后,疏于防守,屡遭外患。明万历元年(1573)析东莞置新县,取“革故鼎新,去危为安”之意念,命名“新安”。民国3年(1914),全国行政区域进行整编,因广东的“新安”与河南的“新安”县名重,广东的“新安”复称“宝安”。1979年3月宝安县改设深圳市。现“宝安”是深圳市下辖的行政区名,“新安”是宝安区下辖的街道(办事处)名,这两个地名的历次相互更迭都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,这也是典型的地名概念的演变。 

南头在宝安初建县时叫“城子冈”,明代初改称“南头”。“南”是方位词,即山冈之南面;“头”亦是方位词,山的上部,与“脚、下”相对,现仍可见到南头古城九街局部遗址的方位。古城其势扼珠江口要冲,“城子冈” 改名“南头”,亦与旧志所载“县治”自秦起隶属南海郡,有“南头海”不无关系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重建的“南头古城”(局部)、 “南头古城博物馆”作为特殊的地名地物而设,“南头”作为古县城遗址而存在。从“城子冈”到“南头”,有着厚重的历史积淀。曾有文化人建议把“南头”名改掉,这是对地名文化的浅视。 

松岗,原名“黄松冈”。据载,宋咸淳六年(1270),一黄姓人氏在一山冈之麓建村,山上有松林,故取名“黄松冈”,继而建墟。据1985年松冈区府办提供的资料,1950年改名为“松冈”。因为此时此地已非単姓黄特指一村一圩了。而“黄松冈”之名历时已有600多年了! 

布吉,旧志记载“莆隔村”。 因“莆”与“布”音近,后来当地人叫“布隔”;又“莆”字生僻,书面语言也渐渐随之演变。 1911年广深铁路建成通车,在“莆隔”(布隔)附近设站,白话客家话“隔”与“吉”音近,又取其“吉祥”之意,定名“布吉”站。圩、村亦随之演变成为“布吉”,沿用至今也有过百年历史了。 

羊台山,旧志记载为“阳台山”:“山巅之南稍平,形若几案。”由“阳台山”而“羊台山”,有两种说法:其一,出自与牧羊有关的爱情传奇故事, 也有叫“羊笛山”“羊蹄山”的。其二,据说在建国初期扫除文盲运动中,扫盲队把农民难认、难写的繁体字,改写成“羊台山”,为更多人所接受。久而久之而为“羊台山”了,也为官方接受使用。这是群众对地名文化的认同。现“羊台叠翠”是深圳八景之一。 

公明的玉律村,据沙井新桥曾氏族谱推算及今玉律村耆老称,玉律村一世祖在500多年前从新桥村分出到此开基立村时,起村名叫“玉勒”。而明天顺八年(1464)编修的《东莞县志》记载:“汤泉在黄金洞之北,药勒村前。”可能出于当地话“药”与“玉”音同或音近,或因汤泉有能治皮肤病之药用。清初屈大均的《广东新语》:“新安有汤井,在玉勒村。”明代曾作为“新安八景”之一亦有《玉勒汤泉》诗传世。后来“玉勒”变为“玉律”始于何时,尚不得而知,而“律”与“勒”音近是肯定的,“勒”是生僻字。据村人说是取自“金科玉律”的典故。另有取自“玉学麒麟,律法至上”的说法。今石岩湖温泉度假村之温泉来自玉律温泉。 

清嘉庆《新安县志》所载大鹏的“ 黄旗塘村”, 与南宋小朝廷南逃时曾在大鹏半岛上树旗小住有关。宋王的旗号为龙旗,此后这个地方叫“龙旗”。再后来人们因忌讳“皇”而改用“黄”,“旗”改成“岐”,即成今之“黄岐塘”。龙岐村、龙岐湾、岐沙村亦与“旗”有因缘关系。这都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。 

龙岗大道,原是深惠公路深圳市龙岗段(布吉关至坪地与惠阳交界处),随着深圳特区一体化的推进,这“龙岗段”已经是龙岗区的城市道路而不是专业意义上的公路了,经改造扩建后于2012年4月正式更名为“ 龙岗大道”。这是较大规模的道路名称的演变,要举行新闻通气会。 

以上这些是属于地名的演变,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。 

讹变 

有一种地名变化是讹变。“讹变”二字在文字学中有其特定的解释,是指在汉字发展过程中,由于字体的变迁、传抄的错误等原因产生的错别字,后人继续袭用这些错别字,以讹传讹、习非成是,由此错别字就逐渐取代了原来的字体的一种现象。语词特别是地名的讹变,不能由字义来推知词义的由来。深圳地名的讹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: 

1.古籍误笔。旧方志误笔屡见不鲜。原因多方面,如语言复杂,印刷技术落后,可用字有限,误用同音近音字,主观随意性,等等。譬如深圳村名带方位词“背”字的不少。普通话、粤语“背”与“贝”音同,普通话读去声,粤语读上声;深圳客家话声母相同,韵母相差较远,“背”音boi4,“贝”音bui4,均读去声。查清康熙《新安县志》地理卷·都里(村落)中,“背”“贝”混用而“贝”居多,书“背”的为客家村。到了嘉庆志全是“贝” ,如:“水贝”“田贝”“湖贝”“塘贝”“黄贝岭”“岭贝” “迳贝”“坳贝”等,这些村名均以水、田、湖、塘、岭、径、坳(凹)等地形名词作定语,与方位词“背”( 背面、后面)自然构成了“×背”,体现了地名文化的地形地物性。“贝”的本义是有介壳软体动物的总称,引申宝贝。所有的这些村庄怎么可能都有贝呢?“贝”者显然是书写者之主观人为,取其好兆头吧。经初步检索,现在原宝安县客家地区多用“背”,原特区内袭用“贝”。“背”是正本清源,“贝”难以推知,如“坳贝”,山坳有珠贝? 

又如“坜”与“沥”。“坜”的释义是:“洼下去的地方”。“沥”的释义是:“液体的点滴”“沥青”。普通话“坜”和“沥”音同,均读lì(去声)。“坜”字深圳客家话东部地区读上声lak3,西部地区读入声lak5。客家地区称小河汊为“坜”:河坜、圳坜,坑坜。一些村庄又以其得名,如,“黄果坜”“沙背坜”“金狗坜”……可是在旧志中偏偏书“沥”,与“洼下去的地方”大相径庭,显然是误笔。1985年出版的《深圳市地名志》及稍后完成的涉及很多“水”的《水利志》铅印稿均使用了“沥”,以讹传讹。1997年版《宝安县志》进行了正本。可惜现在的印刷物累见“坜”“沥”混用,“沥”者误以为有水即为河流也。80年代初在西坜地方建成人工湖度假村,请人题名题字,写成“西丽湖度假村”,这是普通话“坜” 和“丽”同音的另一误笔。后人将错就错,因为“丽”兆头好,所以“另起炉灶”。今“西丽村”“西丽路”也就此形成了。时间久了,也就“习非成是”了。从地名学来说就是讹传。由“西坜村”变 “西丽村”,改变了原来围村的本义。“西沥水库”虽然还保留着“沥”之讹,好在没有进一步讹成“丽”。旧村另建新村,一般都在前面冠于老村(围)名,这在旧方志中都可见到,如:碧头新村,江边新村,山尾新村等(康熙《新安县志》)。现在“××新村(围)”就很普遍了。“西丽”只是个例。 

2.今人误读。古籍所书是对的,而当今一些人出于主观随意性,图方便,滥用同音近音字、狭义多义词。多见于村名、公交站名,如:“涌”误为“冲”。“涌”指河汊,以涌而得村名者众多。深圳有近20个带“涌”字的村名。“冲”的释义很广,仅有一方言解释为:山区的平地,如“韶山冲”。在深圳,“冲”没有一个释义可与“涌”兼容。1980年代初期地名改革却出现了“大冲”“沙鱼冲”“溪冲”“东冲”“西冲”等村(地)名,有的同一地“涌”“冲”混用。查今大都复原“涌”了,唯独“大冲”依旧。又如观澜的“鳌湖”讹传为“牛湖”,沙井的“衙边”误传为“牙边”等,均为粤方言同音讹传。公交站、地铁站均以固有地名地物定名,而这两者都出现与之偏差。如:深圳地铁5号环中线在龙华塘朗与深圳北站之间设有一个“长岭陂”站。在“长岭陂”站附近有一个有数百年历史的“长岭皮村”(旧志有记载),在长岭皮村附近有一座水库,堤坝上“长岭皮水库”几个标识大字赫然在目。“陂”字在深圳客家地区叫“陂bēi 头”(旧时专门用以灌溉的小型水利设施)。“陂”显然是“皮”之误。无独有偶。在龙岗中心城附近有一条“下陂头”村,现在村旁设了个公交站,站名叫“下坡头”, 录音报站如是称“PO”,这里从来没有坡。这种错误显然是地铁、公交部门人员没有深入调查研究所致。 

3.历史错位。古籍记述是对的,误以为错。例一:由“冈”到“岗”。 深圳地貌多为丘陵,丘陵地带多山冈。在明清时期,从《新安县志》中可以见到带“冈”字的山名、圩村名多至五六十个以上。而现在所有书面文字“冈”被“岗”取代。例如人们最熟悉的有:龙岗、横岗、松岗、铁岗、笋岗、泥岗、皇岗……“冈”与“岗”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字词,在简化汉字里已法定了。“冈”是阴平声,“岗”是上声。“冈”是单义词:山冈(不高的山)。而“岗”是多义词:岗位、岗亭、岗哨、站岗、门岗,另有一释义是“岗子”(不高的山或高起的土冈),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已拼入“冈”。究竟从什么时候起“冈”蜕变成“岗”呢?笔者查阅了1960年8月油印本《宝安县志》(初稿),出现几个“岗”的地名,没有“冈”。 1985年出版的《深圳市地名志》有很多“岗”,唯独没有“冈”。这是深圳建市初期第一本最具权威性的地名志书,“岗”已被“规范化”了。究其原因,不明就里。1997年出版的《宝安县志》今地名都用了“岗”,是因为所有资料来源均书“岗”,只好姑息迁就。地方志毕竟是官方的书,为当代服务,然后惠及后人。好在“行政区划”章节中,辑录明、清时期村落按“冈”(岡)不动,以供后人查对。 2006年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康熙、嘉庆《新安县志校注》(《宝安文史丛书》编纂委员会编)更是把旧志中所有的“冈”全改成“岗”,“冈”被彻底消灭了。夫“ 校”者,校勘订正也。非纰缪,何以订正之哉?现在许多带“冈”的古地名仍在沿用,如佛冈县,黄冈县,井冈山,景阳冈……把“冈”写成“岗”不予认可。深圳的平冈中学,是上世纪初华侨和乡人捐建的学校,1960年代更名为“龙岗中学”,1980年50周年校庆时在众议之下复名“平冈中学”,是深圳市迄今唯一还原“冈”字的地物名。 

例二:由“下”到“厦”。深圳地名带方位词特别是带“下”字的村名很多,其中有一些“下”被改成“厦”,如“冈下”改成“岗厦”,“白石下” 改成“白石厦”,“湾下” 改成“湾厦”等。“厦”有两种读音:读xià,组成“厦门”专有地名;读shà,指高楼大厦,公交站“岗厦”的标识和报站偏又是gangxia,不伦不类。凡此种种,从史志学讲,是历史的错位;从地名学讲,把“冈”改成“岗”,由实体变成抽象,把“下”改成“厦”,由方位变成实体,是人为的硬伤;从文字学讲,由简明的“冈下” 蜕变成繁琐的“岗厦”,读音也变了,是语言文字的倒退。这是典型的讹变。 

准确界定深圳河与深港界河 

也许没有人注意到,深圳的母亲河深圳河也有讹传。一学者在《深圳客家研究》(南方出版社2002年版)一书中有这样的记述:“‘深圳’一名,最早出现的典籍记录是清康熙二十七年纂修的《新安县志》。……‘梁’的‘惠民桥’条目下注:在‘深圳河’。” 笔者认为,这是对旧志的误读误解,因为当时没有“深圳河”的河名。志书原文没有标点,这段文字正确的断句应当是:“惠民桥, 在深圳,河沟深浚,凡遇雨潦、潮涨,往来维艰;更有不知深浅,动遭淹溺。”此条前有“天渡桥, 在月冈屯蔡屋围前”条的记述。“惠民桥”准确的表述应该是:“在深圳墟西”(当时深圳称墟)。月冈屯当时亦设墟,故“天渡桥”准确的表述应该是:在月冈屯墟蔡屋围前。“河沟深浚”是主谓词组 ,“河沟”,像河一样的水沟;“深浚”,挖得很深。 

无独有偶,2013年9月,笔者收到一份发自广州的《中国地名故事·广东卷》电子邮件解说稿,关于深圳及深圳河的表述与《深圳客家研究》如出一辙:“康熙二十八年(应是二十六年与天渡桥同年建,因康熙志修于康熙二十七年,二十八年是编印之误——笔者注),在深圳河上,建造了一座‘惠民桥’,此桥以石头建造,就是今‘人民桥’的前身。”这“故事”后来做成了“纪录片”,在电视台播放,其误传就更深远了。 

康熙、嘉庆二志均没有“流河”的条目,分别是“海”和“水”。嘉庆志载:“滘水,在城(即今“南头古城”——笔者注,下同)东四十里,发源于梧桐(山),右(西)莆隔,左(东)龙跃、双鱼诸山…… ”(古人习惯以东为左,以西为右)。又据嘉庆《新安县志》记载:“军陂,在深圳右側(西侧),发源于梧桐、莆隔、笋冈等处,堰以灌田。”由此上溯,莆隔河的源头有牛尾岭、梧桐山、莆隔径等处,向南流至鹿丹村东侧。惠民桥(新中国成立后重建,命名“人民桥”)下的那条河就是原先的莆隔河的下游,后演变称“布吉河”。“龙跃、双鱼”(二者既是山名又是水名)二水向西流经香港新界上水,折向北与流经莲塘、罗芳、文锦渡、罗湖桥下河段交汇,再西北流向与布吉河汇合,然后注入今之深圳湾。 

有资料显示,“深圳河”的命名是自1898年《展拓香港界址专条》时起,是英国强租香港新界99年期限的界河的一部分。 深圳河主要支流有布吉河、沙湾河、莲塘河以及新界境内的石湖(上水)河。布吉河长15.5公里,在下游河段修建了人民公园和洪湖公园。沙湾河发源于牛尾岭,长20.9公里,1959年冬修建了深圳水库(初名沙湾水库)。莲塘河发源于梧桐山,长12公里。沙湾河深圳水库排洪道下游与莲塘河汇合处称为“三叉河”(在深圳深水水务咨询公司西南侧),通常所指的深圳河是三叉河以下河段,主流长37公里,这就给“深圳河”作了明确的界定。此谓正名也。 

深圳和香港一河之隔,有一条明确的界河。这条界河见证了中华民族百年耻辱。1898年英国政府强迫清政府签订《展拓香港界址专条》。1899年3月,中英双方互派官员,东自大鹏湾,西至深圳河口进行勘界。(见《深港关系史话》)河界于河底之中线为界线,分段立桩,北侧归中方管辖,南侧归英方管辖。这条界河东起沙头角河口,西至深圳河入海口。沙头角河亦发源于梧桐山,与莲塘河相接,长约四五公里,向东经中英街流入盐田港湾。现在深圳市地图上可以看到明显的标志,深圳河只是深港界河的西段,布吉河、沙湾河、皇岗河等是深圳河的支流,不能称作界河;大沙河发源于羊台山等处,向南注入后海(今深圳湾),不是深圳河的支流,更不是界河。 

新千年之初,又掀起一股地名改革风,作为新兴城市深圳尤烈,很有“矫枉过正”之势,幸好不久就稳住了,虽然迟了一歩。2005年,京津穗深等8城市的地名规划专家齐集深圳,研讨地名规划管理问题。深圳市规划局一负责人在发言时强调:地名规划需要公众参与。他指出:“特别是对于已被习惯使用的地名,如要调整,需在广泛社会参与的基础上进行。”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地名规范的问题明确表示:“旧地名不能随便改。”(2005年3月28日《扬子晚报》) 

至于地名规范化该以什么为标准?笔者认为应 

该尊重历史,认知其社会性、时代性、地域性,不赞成讹变,特别是硬伤。当然,随着时间的推移,讹变会成为既成事实,成为“演变”,但毕竟是“习非成是”了。 

(来源:广东省情网【《广东史志》2018年第6期】 作者:曾观来 单位: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办)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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