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献甫(1801—1872),原名存纻,字献甫,别字小谷,号识字耕田夫、白石先生、草衣山人。避咸丰帝爱新觉罗·奕讳,以字行。象州人。清道光五年(1825)举人,十五年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14个月后以亲老乞养为由南归。1年后父母相继去世,遂不复出。
十九年被湖北巡抚伍实生聘为幕宾,教其子读书,得以饱览伍府藏书。以教授终其一生。二十一年被革职,返回广西。二十二年先后主讲宜州庆江书院、任德胜书院山长。二十九年至桂林,先任榕湖经舍山长,咸丰三年(1853)移主秀峰书院。七年因避战乱,经封川逃至广州,又因英法联军侵入广州,携家口逃出,次年应聘为顺德凤山书院山长。十年应两广总督劳崇光之聘,主讲广州著名学府———越华书院,历时两年有余。同治元年(1862)返桂后,曾参与续修《广西通志》。六年以年老为由,力辞广东巡抚郭嵩焘上奏朝廷请其赴广东差遣委用。同年经广西巡抚张凯嵩上荐书,获赐五品衔。
七年应乡人之请,回象州主讲象台书院,并受知州李世椿之聘总纂《象州志》。八年主讲柳州柳江书院。十一年再返桂林,主讲孝廉书院。一生著作甚丰,经学有《四书翼注论文》,为少年时读四书随笔,多触类旁通,发明经义。有《愚一录》,为研究经学的专著,论者以比《日知录》、《困学记闻》,谓鼎足而三。
文集有《补学轩文集》、《续补学轩文集》、《补学轩文集外编》。长于诗。其诗有汪洋横肆、艰深古涩的古风,有精工典雅的近体,有感慨激昂的咏古,也有自然平易、清新秀雅的山水田园诗,还有艳丽婉曲的艳体诗。诗集有《鸿爪集》、《鸦吟集》、《鹤集》、《鸡尾集》、《鸥闲集》。其论诗步趋袁枚,主性情说,反对门户派别之见,但在诗的创作上与袁枚大异其趣。还有《幽女诗(词)》刊行。
(摘自《桂人风采·清朝人物(四)》一文)
(来源:方志广西微信公众号)

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271号